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应急监管基础,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方针和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宣传,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推动依法治理,营造法治宣传工作新氛围。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提供高质量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时刻做好保障广大市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义务,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学习、遵守和运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为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普法体制机制,推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应急管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信访科(审批协调科),负责承办应急管理具体普法工作。
(二)把握宣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三)丰富普法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型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应急管理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通过播放公益视频、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安全培训、利用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具体做法有:
1、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辖区工业园区内,通过宣传车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讲解安全知识要点、安全知识问答互动、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防灾减灾、紧急避难、用电、用气、防火、烟花爆竹等安全知识。
2、开展“五进”活动。通过邀请专业律师、并用“宣传+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安全生产和应急防灾知识传递给辖区群众,筑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群防群治人民防线。
3、运用“互联网+”,加强多面宣传。
(1)在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曝光台”等宣传专栏,通过专栏公布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为辖区经营者敲醒警钟,达到警示教育作用的效果。同时,利用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对光明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报道。(2)充分利用企业联络群,将各类型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政策线上推送至辖区企业。(3)提高安全生产电子屏利用,广泛收集和制作各类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各办事处利用安全生产电子屏进行巡播,并利用安全生产电子屏发布普法信息。(4)推进省级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打造综合性应急管理宣传平台,同时鼓励各街道、各单位建设具有行业特色、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基地,合力形成基层普法宣传新阵地。
4、强化应急系统法治观念教育。组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应急系统“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安全监管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在执法工作中,不忘引导行政相对人学法懂法、自觉守法、拥护宪法的意识,使社会各方共同营造法治的良好氛围。
5、执法普法一体化。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日常行政执法的工作内容中,牢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的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向行政相对人解释说明,真正做到“执法员即普法员”,有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