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鲜明主线贯穿始终。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在党委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坚定不移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前行,牢记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要结合光明实际情况,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超大型城市基层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努力走出一条超大型城市安全治理新路子。
会议要求,全体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要扎实开展学习培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党员干部要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应急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不断创造更安全、更稳定、更祥和的发展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的第一议题,在会议上领学带学,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研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习近平法治思想读物,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全面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以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实际深入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四是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2023年,将《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措施、亮点及成效》挂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确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局党委、局班子会等形式,研究解决我局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各项问题的机制。我局依照《光明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光明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和实际情况,划定工作重点,着力提高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今年10月中旬和11月中旬,我局分别召开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会。通过认真部署,严格验收,力争通过总结不断提升,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广东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高质量发展系列方案等相关文件的情况
(一)全民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从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到辖区企业、群众,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项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线上直播等形式,多途径多样式,激活创意,吸引、鼓励辖区全民加强宪法学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下一步,我局计划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继续开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浓厚氛围。
(二)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建设。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广东省第一家国家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获评“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深圳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实践基地”等称号。2023年,基地在市普法办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中,成为光明区今年唯一荣获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四星”等级的基地。依托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我局积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优质综合安全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截至10月底,共接待群众约8万人,累计接待群众约12万人。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今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通过后,我局及时开展了专题培训会学习修订后的条例。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条例》规定的监管执法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中加强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教育培训,推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切实筑牢企业安全“防护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修订通过后,我局科学部署相关宣贯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新法精神。从《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背景及必要性、修订历程及新亮点、新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加深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意义的认识。二是结合新法内容梳理排摸适用新法后案件变化情况、优化和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处理机制,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确保行政复议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作用的发挥。
六、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局今年制定并印发了《光明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制造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监督管理办法(2023版)》《光明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到场处置工作机制》2个文件。
2.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今年,我局暂无符合清理条件的规范性文件。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和坐班律师服务合同,为日常工作中的合同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法律审查做好全面保障。
(二)行政决策方面
我局今年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行政执法方面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已按省、市要求建立执法公示等制度,印发了《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内部审核与管理暂行规定》和《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在广东省执法公示网站及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已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计配备了执法记录仪206台,采集工作站7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已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由法制科审核,并在“区-街道”两级均配备专职律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双重保障审核关,尽最大努力降低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风险。
4.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考试、执法知识培训。我局26名持证人员均参与在5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均已通过考试。
5.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今年先后五次参加了市、区司法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每次工作均全员参与,全力配合,查缺补漏,总结学习,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6.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我局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积极作为,无逃避、推诿、阻拦本机关或其他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行为等情形。
7.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我局按规定每季度选择具有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汇编,最终形成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1.投诉渠道畅通。我局已在官方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且投诉举报值班室每日均有人在岗值班,投诉渠道畅通。
2.行政复议。我局今年共有6宗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宗维持原行政具体决定;1宗案件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其余3宗案件仍在办理进程中。
3.行政诉讼方面。今年,我局有蓝某某诉我局案1宗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作出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目前该案因原告上诉已进入二审阶段,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我局已按法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等待法院裁决。
4.民事诉讼方面。今年,我局有尹某某等因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诉我局案1宗民事诉讼。一审法院作出我局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判决。因原告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目前,尚未接到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相关通知。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1.组织开展学法活动。今年,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案卷评查专题培训活动2次;按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活动,我局全体在编公职人员39人均参与并完成本年学习,38人参与考试并取得优秀评分,参考率97.4%,优秀率100%。
2.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我局已设置法规(事故调查)科,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案审等工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1)报送普法案例以案释法。我局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了2023年应急管理系统普法案例2宗。(2)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多线普法。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推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一是在“深圳光明网”开设“安全生产曝光台”宣传专栏,通过专栏公布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为辖区经营者敲醒警钟。二是在“学习强安”客户端开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栏,共发送宣传推文 61篇,累计浏览5万余次;制作的宣传视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播放量25035次。(3)主动送法送教上门。一是开展应急管理宣传“五进”活动,通过的方式共服务企业200家,累计服务6千余人。二是开展“第一响应人”培训。今年已累计开展22期培训,共培训考核通过1206人。三是通过安全宣传车进行安全宣传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宣传车宣传活动166期、视频巡播132期,宣传培训群众约9000余人次。(4)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普法宣传。5月,我局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启普法宣传活动,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日举办防灾减灾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6月,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启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11月,结合防火宣传月开启防火普法宣传活动。(5)开展趣味竞赛式普法。11月,我局结合应急业务工作组织了知识竞赛,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了应急工作相关领域普法。
4.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今年我局拟计划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派发宣传小册等。
(六)工作中的不足及下一年度的思路和计划
在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在依法行政方面,一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的学习掌握不够,仍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深执法人员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法律适用水平。二是在执法过程中难以解决营商环境与严格执法的两难冲突。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一方面要落实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另一方面又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亟需在落实严格执法和改善营商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三是在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方面存在尚未疏通的堵点。因各执法系统建设存在差异,市司法局组建的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和市应急管理局组建的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的执法数据对接时常出错,导致行政执法案件超期录入的问题,虽已向上反馈,但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在如何提高执法效率上还需进一步下功夫。如在案卷评查方面,存在不同的评查组织主体之间评查标准的多处差异。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未能最大程度发挥案卷评查以评促改的效用。
在依法行政的保障方面,普法工作形式仍需创新,仍需继续扩大普法广度、深度等。我们建设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是广东省第一家国家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获评“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深圳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实践基地”等称号,热度很高, 但目前受众大部分仍是本区内人群,宣传力、影响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拟计划在下一年度中,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一案一审”,发挥法制审核事前把好“合法关”、“规范关”的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深刻讨论,群策群力,认真分析以前工作中的不足和弱项,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补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力争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