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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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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法治光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光明建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铺开。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中心理论组学习,邀请北京大学强世功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作专题授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打造“一把手”常态化学法讲法制度,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奋勇前行。二是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打造法治光明建设“1+2+3+4”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出台“1+2+N”系列工作方案,以98条具体措施明确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法治基础。举办法治光明建设成果展,发布纪念册,全面展现五年来法治建设历程。三是发挥法治光明考核“指挥棒”作用,对标法治深圳考核要求,设置16项一级指标和60项二级指标,首创“平均分+基础分”模式,以高质量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高质量推动三大法治改革试点项目。一是全市率先成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零的突破,首批20名公职律师经过全面、系统培训已入职上岗。二是与市司法局共建成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学院”,开展社区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等级评定试点相关工作,探索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新模式。三是推动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司法部标准化试点项目,建立集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研究中心、商事调解组织等“多位一体”的集约式高效化商事调解实体平台。

  (三)凝聚法治力量,增强发展动能全力打造深圳北部法治高地。一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招商引资。梳理比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相关支持政策,实地调研省内外多地先进经验,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共计18次,与光明区法律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对光明区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出台了《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打造光明法务大厦迈出坚实一步,吸引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及关联机构入驻,着力搭建“全流程”“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具有光明科学城特色的现代法律服务产业。二是全力打造法治街区。优化升级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民法典、运用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保护群众权益的民法典学习教育实践基地;将光明区塘家公园打造成为法治主题公园,并与相邻德园遥相呼应;以同惠路、科农路、科裕路为主体,通过增加情节式、场景式城市小雕像及其他法治文化元素,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宪法主题公园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法治街区。三是有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司法部考核标准和省厅工作指引,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功能区域,有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被列为2023年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单位。

  (四)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全市率先印发《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合法性审查全链条体系。全力保障“8+5”产业集群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硬性门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覆盖、过程全规范、要点全固定。今年以来,推动快速出台16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办理合法性审查事务416件,出具参会意见391次。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统筹管理,开展两期政府法律顾问培训,切实提升审查能力和水平。开展部门内设法治机构培训,推动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责任,2023年区政府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听证事项2项。三是出台《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应诉、预警、复盘、考核”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探索构建“调解阶段全赋能、调解领域全覆盖、调解机制全贯通、调解效果全落实”的全链条行政调解工作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五)着力利民惠民,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一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并网入格”。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服务内容及工作机制“并网入格”,264个红色小分格配置人民调解员264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130人、社区法律顾问31人、6名公证员。今年以来,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14757人次,审查法律文书1576份,出具法律意见2057宗;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55宗,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420.24万元。二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深化区群众诉求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及区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协调配合房地产等5个矛盾纠纷重点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多元化专业化调解队伍,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监测预警、“访调”“诉调”“警调”衔接联动,排查调处专项会议等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深化普法新模式。协调组织全区3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累计举办各类普法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打造“光明科学城法治大讲堂”品牌项目,邀请法学家、科学家担任主讲嘉宾,吸引450余人参加。“法治光明”公众号累计发布普法推文470余篇,阅读累计35.7万余次。推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4个社区确定为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

  (六)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升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版,整合现有机制和“三个一套”执法指南,编制执法指南升级版。以城管领域执法事项为样板打造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试点,逐步推广至各领域,并建立直播式执法常态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3次季度评查,4次综合评查,共抽取23家单位416宗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优秀率达95%。新增20名执法监督员,组织开展64场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实现全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全覆盖。制定13条措施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选聘60名行政执法讲师,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助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724项减免责清单,编制执法事项清单以及进企服务事项清单,彰显包容审慎和宽严相济精神。依托“光明区联合执法(巡查)平台”率先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加强部门联动,着力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营造更优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光明区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高端法律服务资源较为匮乏。二是部分单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考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三是强化公职律师事务所实体化运转,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全区公职律师资源统筹调度使用。

  (二)多点联动,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一是积极推进“区政府+区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四级法制审查全链条体系,配齐配强人员,确保做优“内脑”、练好“内功”;聚焦住建、土整、国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社区股份公司等重点难点事项,分领域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库,做强“外脑”,以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多元法治政府监督保障体系。向内加强各单位内部监督,横向发挥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司法机关等联合监督效应,向外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等第三方监督。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一整套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三)多策并举,全力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一是加快推动法律服务业支持政策落地落实,促进法律服务与经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二是倾力打造法治街区,建设以宪法为主体,知识产权为主题和民法典为辅的法治街区。三是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体系,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发挥道路安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和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作用,深化房地产、物业管理、家校纠纷、校园安全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体系建设,持续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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