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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年 01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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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光明办事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光明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光明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调研员马秋生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宣传文明办)、行政服务中心为主要落实部门,负责办事处日常信息公开及网站更新、安全、维护等工作,切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光明办事处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有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以及民生办事服务事项等。我办事处紧紧围绕新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政务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线下”渠道贴近群众、便利性强等优势,加强社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基层社区的政务透明度。

  (三)关注舆情,全面做好政务互动工作

  积极收集社会人员、媒体的反馈信息,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办事处网站的互动功能,畅通政民互动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对来自网上办事处网站的市民咨询和投诉,我办事处及时处理,并反馈各相关单位、社区工作站,要求对信件提及的问题予以核实、整改,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四)加强安全防范,保障网站正常运营

  2017年3月,将办事处网络设备维护、系统运维等事项外包给专业第三方机构签订办事处信息化建设的运维服务合同,要求驻地技术人员遵照规则制度做好维护工作。2017年7月,办事处制定并向各部门印发了《光明办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光光处办〔2017〕108号),对办事处的信息化建设安全在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加强网站安全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截止到2017年12月,光明办事处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中组织机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达300余条,政务动态2017年更新了94条,累计达510条,其他信息累计700余条。

  (二)妥善处理咨询投诉的回复工作。继续加强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完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2017年,光明办事处政府网站共收到网上咨询37件,部门信箱10件,各职能单位均已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

  (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光明办事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光明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和提升工作水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组织架构有待理顺和加强。

  2018年,光明办事处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密切办事处与群众的联系,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同时,推进“制度上墙”和“首问责任制”等督办制度的优化和落实,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群众,取信于民。同时,积极开展多种渠道线上沟通,畅通与群众的信息沟通渠道,不断提升光明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光明办事处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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