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讲话精神和省委胡春华书记调研深圳的要求,以及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新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和新区“群众路线年”、“改革创新年”、“平安建设年”的要求,以夯实民生基础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促进平安惠民为导向,切实强化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在进一步巩固2013年民生建设提升、幸福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劳资和谐保障、社区机制创新、团结和睦统战、创新实干团队“七大工程”成效的基础上,全力实施“5881行动”,即提升五项服务、完善八项机制、擦亮八个品牌、打造一支队伍,力争创建两三个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亮点或品牌,为建设民生幸福新光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提升五项服务,助推社建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提升就业援助服务。继续大力实施就业援助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启动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长期失业人员、低保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采取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周等多种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南粤春暖”、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益性系列招聘活动,做好异地劳务工就业服务。
二是提升劳动保障服务。依法开展特殊工时审批等行政服务,更好服务劳资双方。组建劳动法律宣传讲师团,开展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开展送法进厂活动,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制作劳动普法宣传动漫系列,进一步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是提升基层民生服务。继续大力推进新区综合福利中心、光明社会福利院、鹰山园升级改造、怀恩墓园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推动成立新区殡葬管理所;继续跟踪督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楼村和新羌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邻里节、南粤幸福周等活动,实施“幸福社区”升级改造计划,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强化社区家园网个性化设计和服务功能,增设手机网站、微信等应用模式。继续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在就业创业、个体经营等方面提供及时服务。
四是提升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加快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重点为公益类慈善类、行业协会类、社区类社会组织提供初期孵化、政策咨询、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大力扶持本土化社会组织发展,协助社会组织更好承接政府转移的各项事务性服务职能、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社会慈善公益职能等。
五是提升扶老助困服务。研究制定《光明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新区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深入发展。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加强居家养老助残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和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模式。逐步提升新区老年人福利水平。充分利用社工延伸救助服务新“触角”,完善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和监控机制,提高综合帮扶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二)完善八项机制,促进社建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社区治理机制。扎实做好居委换届选举,强化社区班子建设,强力启动社区基金会试点,理顺各类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与工作站分工合作、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新模式。充分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深化社区服务事项社会化改革,积极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探索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社区事务管理,探索建立企业参与社区服务新机制,形成政府福利性服务、社会公益性服务、企业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社区服务体系。
二是完善促进就业三方联动机制。着手筹备成立就业三方联会,搭建三方联动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企业空岗信息库、失业人员信息库、职业培训项目信息库,实现就业三方信息共享、对接、互惠。完善培训经费预算与审批制度,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将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后的就业成功率、稳固率挂钩,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三是完善劳资纠纷防控机制。依托劳资纠纷服务体系网络预警平台,高度整合新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建立覆盖新区、办事处、社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开展劳务工人文关怀活动,强化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四是完善拥军共建机制。理顺新区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机制,协调新区人事、国资等部门,研究制定新区层面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继续固化双拥共建助老扶幼、送电影进军营、鹊桥会等活动,拓展军民共建新方式,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
五是完善低保救助机制。不断完善低保年审和抽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建立低保抽查工作定期通报和追责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研究建立有劳动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为促进低保对象就业提供数据基础。探索设立低保对象社区公益服务劳动项目,定期组织辖区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或义务劳动,增强其自力更生意识。
六是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登记管理,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的同时,对场地安全、业务宗旨、社会效益等认真把关,确保质量。要更重视后续管理,定期开展财务监督、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出台社会组织自律规范文件,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监督和引导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约束、规范和监督。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并带领本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
七是完善社工扶持运行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新区社工扶持办法,细化社工考评、晋升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具体实施过程公平、公正。
八是完善与港澳台多领域交流合作机制。继续通过走访、联谊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社团交流,全力支持乡亲社团发展壮大。深化与港澳台有关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联系港澳台相关经济、文化使团到访新区,组织新区经贸考察团赴港澳台开展经济、农业、城建、交通等多领域的考察,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大交流、大发展、大融合。
(三)擦亮八个品牌,推动社建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擦亮“公益项目展示会”品牌。推动建立新区公益项目服务平台,为分散的社会公益资源与需求提供交流对接服务,结合慈善会年会、总商会年会、台商联谊会等媒介宣传公益服务项目,探索以集中展示交流会形式,吸引、鼓励更多热心公益企业和社会人士关注帮扶弱势群体,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进而推动新区公益服务发展,树立公益事业发展的风向标。
二是擦亮户籍居民自主创业品牌。切实降低户籍失业人员创业门槛,全面落实有利于创业的税费减免、首次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等扶持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户籍失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积极开发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的创业加盟项目,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就近创业。
三是擦亮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帮一”援助品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每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五个一”服务,进一步拓宽帮扶渠道,指导帮扶单位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企业岗位、外包项目岗位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创业素质和创业条件的帮扶对象,积极扶持其创业。
四是擦亮“五星级仲裁庭”品牌。进一步推动要素式办案改革工作,针对两办事处派出庭的疑难案件,定期组织召开仲裁疑难案件研讨会,全面梳理劳动仲裁流程和解决疑难问题,努力实现仲裁工作新突破。充分利用市仲裁院信息系统,提升新区仲裁效率,提高仲裁管理水平。继续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加大劳动仲裁案件调解力度,提高仲裁工作人员的调解能力。开通“绿色通道”,对小额、工伤案件压缩法定审结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擦亮劳资纠纷服务体系网络预警品牌。全面开展劳资纠纷防控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并全面推广对外门户网站、劳务工企业和政府三方信息交流平台、投诉举报留言平台、企业诚信平台、数字化执法平台、企业自动搜索系统等信息交流平台。同时,整合办事处信访维稳中心平台、银行征信系统,切实保障新区劳动关系整体态势和谐稳定。
六是擦亮联企助残助侨品牌。拓展和推广“金色朝阳-归侨子女成长教育计划”,让更多的归侨子女能接受到公益辅导服务。继续发动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对在读大专以上困难归侨侨眷实施助学帮扶,建立联企助侨长效机制。对新区失业归侨侨眷和残疾人开展专项调查,全面了解其就业意向和技能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千方百计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失业归侨侨眷、残疾人实现就业。
七是擦亮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品牌。开拓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服务领域,丰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建设方式,依托民主党派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及各自领域特色,引导他们更好地为民生、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服务,自觉服务于新区发展大局。
八是擦亮“大爱光明”慈善品牌。继续加强理事劝募工作,动员更多企业加入慈善会。大力实施“善行光明”计划,继续做好大病救助、突发事故救助、特困救助和曙光助学等品牌项目;开展户籍特困家庭入户普查分析工作,依此研究制定更贴近群众需要的新的救助计划和方案,进一步拓宽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规范运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传播慈善理念,致力打造“阳光慈善”,弘扬“大爱光明”精神。
(四)打造一支队伍,保障社建事业跨越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新区党工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精心组织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大力实施接访、下访、约访工作,主动为群众着想,主动为群众服务;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坚持干部培训常态化。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机关干部、就业、监察、仲裁、信访工作人员、社区民政专干、殡葬信息联络员、老年人志愿者、防灾减灾信息员、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社工等参加各种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的服务能力,为社建事业各系统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保障队伍,推动新区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检查监督制度,利用每周局办公例会,检查党廉工作执行情况,通过督办、通报等方式,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