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光明新区供气行业行风建设,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新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贵局《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关于印发〈2013年光明新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光纪局〔2013〕27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情况公布如下:
一、新区燃气概况
目前,光明新区共有10家进驻的燃气公司和正规瓶装燃气站点共57家,其中LNG加气站1家,LPG储配站1家,瓶装燃气供应站15家,服务点40家,基本可以满足新区居民用气需求。在管道天然气方面,目前已有华星光电等21家工商企业使用了管道天然气,2012年年用气量已达6265.68吨。
二、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于9月9日召开了动员会,制定并印发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成立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新区供气行业安全宣传工作
结合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公明、光明城建办在新区范围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6月14日,根据新区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在光明新区图书馆举办了光明新区201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专设了燃气宣传咨询台,并悬挂宣传挂画、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市民如何安全使用燃气进行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活动共发放宣传挂画300张,宣传手册500张。
(三)积极开展燃气站点检查工作
我局作为新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的监管已经列入日常管理范畴,并制定了《光明新区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检查表》,从今年7月至今,我局已开展了20多次燃气站点检查工作。我局在燃气站点的日常监管中,要求燃气站点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经营场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有无持证上岗等。在服务质量方面,主要检查服务态度是否端正,送气服务是否规范、快捷,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燃气价格调整有无及时公告等。在诚信建设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做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是否存在短斤缺两、违法违规充装黑气。从检查的情况看,新区正规燃气站点都比较守法经营,除个别站点存在存气过量、使用过期瓶的安全隐患外,在服务质量和诚信守法方面都没有发现问题。
三、关于考评细则日常工作考评的说明
由于我局只是燃气行业监管部门,燃气具体的经营行为由燃气企业负责,虽然进驻新区经营的燃气企业达10家,但这些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地和办公场所都不在新区,其在新区只是租用地方开始燃气站点,燃气站点规模小(如服务点仅有10平方米左右),工作人员少(如服务点一般只有1个电话接听员和2到3个送气工),所以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企业负责,并不以站点为单位开展,但站点也执行其相关的要求。现将考评细则说明如下:
1、我局9月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3年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光建〔2013〕138号)中已明确成立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严木才副局长任组长,城建科,公明、光明城建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科,主要负责行风评议日常工作。
2、我局制定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方案》,并于9月5日以深光建〔2013〕138号文印发。
3、我局于9月9日下午召开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宣读了《光明新区供气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并要求新区各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4、社会公开承诺事项,由燃气企业负责落实。
5、我局于10月12日收到新区信访办《人民来电处理表》(深光管电[2013]007),市民反映深圳宝润燃气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煤气罐,根据市民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查实,该站点并未在我局备案,我局去函公明办事处,把该“涉嫌黑气站点”的相关信息反映给街道综合执法队,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新区信访办。
目前没有发生群众投诉事件,行评组也未反映过问题。
6、目前没有发生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7、没有发生或发现服务人员言语不礼貌、服务态度差或与服务对象争执的问题。
8、由于市住建局于2010年开展了燃气站点统一标识工作,新区燃气站点统一标识已于2011年完成并得到巩固,对办事窗口的环境和便民服务设施进行了要求,新区燃气行业不存在办事窗口环境差或便民服务设施不完备的问题。
9、目前没有发生弄虚作假现象。
10、目前没有发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也没有出现问题。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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