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光明区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我局对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将本单位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普法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印发《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中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政策法规和审批服务科,安排专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人员保障与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部署落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和听取报告制度。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年度普法重点工作,研究决定推进法治建设、普法责任制等重要事项,为卫生系统各单位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向,促进各单位提高法治意识。研究制定《光明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列明普法工作重点,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保证普法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组建普法宣教梯队
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宣传队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以区卫生监督所执法员为核心组建普法宣传队伍,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注重精准普法教育,加强社会医疗机构普法宣传,实现日常监督执法和精准普法的有机结合。
二是建立医疗卫生普法讲师团。从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中挑选出优秀代表,组成医疗卫生普法讲师团队,围绕医疗卫生行业工作重点,参与医疗卫生法治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普法产品,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三是各单位组建固定普法队伍。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组建一支固定的普法队伍,由普法员在本单位开展普法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各单位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岗位职责要求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加强依法行政保障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有关规定聘请法律顾问,统筹推进我局下属单位法律顾问聘请材料的备案工作;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权责清单平台,公布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共447项)、执法流程,并及时在光明区双公示平台公布最新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相关信息。
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谁执法谁普法”
(一)全员覆盖,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法治教育
1.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为宗旨,组织开展《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各类主题法治讲座2场,通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比学赶超,落实在编人员法治培训任务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优秀率100%。组织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与率和满分率达到100%,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7名,均已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及执法证岗前考试。同时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平台法律学习和考试,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查漏补缺,抓好专干人员学法
一是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学法用法能力。结合医疗卫生行政执法专业需求,加强执法辅助人员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专题培训、《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专题学习等各类法治素质培训和考试5场,累计培训900余人次。
二是实行专干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局机关专干人员开展卫生系统学法考试,全局专干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完成学法试卷,以考促学、学用结合,切实提升专干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4.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区属公立医院、区疾控中心组织单位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依法行医、医患沟通、病历书写等有关内容开办专题讲座与培训考试4次,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参与考试人员1772人,考试通过率达80%。
(二)打造多维度普法阵地
1.普法进“机关”。充分利用局机关办公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设置法治标语牌或者法治宣传栏。将区属公立医院、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作为普法阵地,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
2.运用微信公众号普法。围绕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以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开展“《民法典》与卫生健康”“《民法典》与医疗损害责任”等普法专题讲座5场。创作“脱毛旺季来了,美容院可以经营激光脱毛吗”等“医案·说法”以案释法普法产品2期,发布在“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在“深圳健康活动月”期间,围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内容及制度创新,制作普法产品3期,发布在“光明区社康服务”公众号,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教育网上平台影响力。
3.开展“云普法”活动。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方式开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赛”“线上专题学习”等活动2场,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参与度。
4.建立企业微信普法专栏。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下称国科大医院)利用企业微信信息化平台开设廉政之窗专栏,以文字推送和视频学习的方式,系统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效果。截至2021年7月,廉政之窗共推出7期内容,共计播放量1600余次。
5.普法海报可视化释法。制作《民法典宣传海报》《深圳市民健康公约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四周年普法海报》《防疫不忘、健康常伴》等普法海报,海报内容中图、事、法三者结合,通过通俗化、可视化的解释文本,帮助民众了解各种法律内容。
(三)结合主题日开展普法
1.“中医药法宣传月”普法。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暨法治科普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发表“冬病夏治,三伏贴来了”等宣传文章、开办中医药法知识讲座、开展中医义诊活动等方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法及中医健康养生保健知识,累计发表科普文章3篇、开办讲座5场、发放折页12500份、张贴海报360张、普及人群20000余人次。
2.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普法。开展以“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主题的光明区2021年爱国卫生暨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歌舞《青春有你》《点赞新时代》和小品《卫生咨询》等文化艺术节目,向群众宣传《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普及新冠疫苗接种、职业健康、精神卫生常识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呼吁广大居民共担健康责任,为建设健康光明贡献力量。
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普法。以“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活动期间共发放职业卫生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咨询人次约50人次,深入辖区六个街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周活动14场,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4.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普法。结合“三八妇女节”“世界自闭症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制作平面类、动漫类的科普产品100余篇,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与民众健康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阅读量超50万。
(四)普治结合,开展依法治理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依法应诉。根据《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更新广东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行政复议信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至2021年8月1日,我局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2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没有出现败诉案件。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理,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普法融入日常监督执法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时,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告知相对人,做到化解一宗案件教育广大群众。2021年1-6月对各类医疗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处罚44宗,其中警告23宗,一般程序处罚21宗。
三、把握工作重心,突出亮点特色
(一)党建引领“送法上门”
2021年,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已连续开展两年的书记项目“医疗市场净化行动”升级为由光明区委卫生工委牵头的“党建引领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区委卫生工委班子带头,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与,共30名党员主动认领全区21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联系、走访、教育、帮扶、督导“五步走”,摸清机构党员情况,结合当下重点工作,督促机构依法规范从业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截至上半年,已完成4轮全覆盖走访工作,累计开展面对面宣讲1600余次。
(二)开展“红心向党,行走光明”志愿服务
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开展贯穿全年的“红心向党,行走光明”志愿服务暨沿途普法行动。每次活动在人流聚集的光明“网红打卡景点”设立普法点,队员兵分两路,专业卫生监督执法员向游客普及科学就医、职业病防治、如何识别无证行医等健康知识,另一部分则沿途开展环境清洁、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上半年,已分别在光明虹桥公园、石围公园和左岸科技公园开展3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年底将完成光明区6个街道全覆盖。
(三)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普法
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光明融媒、深圳光明、光明新闻在线、光明区政府在线等“数字政府”移动平台,推送“光明区新冠病毒疫苗大中型临时接种点名单”“@光明人,请查收这份8月健康风险提示!”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动态及宣传内容信息,引导群众依法防疫、科学防疫。二是协调临床救治、公共卫生和院感防控等方面的专家录制“战疫课堂”系列科普视频,并发布在“光明先锋”公众号,始终让权威声音跑在谣言前边。三是自主和联合制作各科普类宣传材料,寓普法宣传于健康科普中,2021年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资质视频培训2场;新冠疫苗预约系统操作培训2场;开展核酸检测及生物安全培训3场;印发疫苗科普类折页5.3万份,海报1.51万份;制作“新冠疫苗知识知多滴”易拉宝50个;印发疫情防控折页2.5万份;其他传染病、慢性病等科普类折页、海报17.53万份,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法治医院建设
一是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加强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执业教育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强化依法执业风险管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法律顾问,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全过程。二是推动公立医院全员学法普法。建立“国科大医院普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临床、医技、行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为各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全院医护人员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依法调解医患纠纷。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购买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确保医调室人员独立于医院和患者,更公平公正地调解矛盾;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专职参与医院医患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以事前预防的基调进行相关医患纠纷的防范,有效提高国科大医院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医患关系。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