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光明区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光明街道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要求,落实“八五”普法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责任制机制
1.坚持党委领导,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坚持街道党工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成立了光明街道依法治街(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负责统筹协调街道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普法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普法方向和重点。制定《光明街道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街道各部门、各社区重点普法任务,并在街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街道各部门也通过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各领域、各行业的普法宣传教育,在街道掀起了一股学法用法热潮。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等重点部门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法治讲堂等方式深入社区、工厂、工地普及法律常识。
(二)加强学法用法,严抓内部学法
1.制定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法。制定光明街道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综合治理办等部门通过开展学习讨论会、法治讲座,举办培训班等活动,抓好抓实街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
2.严格执行学法制度,提高街道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办事处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并做好专门的记录。由光明街道依法治街(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二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街道领导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三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街道领导干部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建设普法网络,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借力现有资源,组建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一是组建社区矫正义工普法队伍,让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到普法宣传中,不仅能让他们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更能鞭策他们时刻去遵守法律法规,更好地融入社会,让普法宣传更鲜活。二是组建社区法律顾问普法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劳动劳务关系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三是结合义工队伍志愿服务项目,组织亲子义工、青少年义工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向商铺业主、社区居民、来往市民派发法律宣传册,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
2.坚持普法常态化,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每月开展一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宪法、民法典、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结合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月、法律援助宣传月、禁毒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联合开展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依托街道、社区两级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对群众进行法律教育与宣传,形成普法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
(四)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1.多样式拓展普法宣传形式。一是“巡回法庭”是光明街道践行“枫桥行动”积极打造光明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500米服务圈”的创新举措,以更直接、更多样的方式让普法宣传走进基层、贴近百姓,将法院的审执工作与光明街道的普法宣传相结合,加大了“以案释法”的工作力度,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告别旧时单一的摆摊、讲法制课等形式,充分利用社工、义工联动资源,组织开展“法治游园活动”“法治寻宝”“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便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三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阵地,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和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定期宣传栏报纸版面,每季度更新图片及资料,便于广大市民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创新普法方式,在普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实现普法模式新突破,切实有效地提升普法成效。
2.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拓展法治宣传渠道。一是在迳口社区建成光明区第一座法治文化公园,并不断完善更新,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在富安花园、和润家园、大观园等升级建设了一批法治宣传橱窗、法治长廊等,在各社区现有的图书室设置法律宣传角,在志愿者之家、城市U站、社区U站、妇儿之家等群团阵地开设宣传服务岗,组织义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将法治文化宣传普及阵地向辖区各部位全面铺开。二是建立光明街道法治教育基地,设有服务接待区、法治宣传区、法治互动区、法治书吧、法治咨询区、多功能培训区、人民调解和心理辅导区等8个功能区,可为领导干部、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及特殊人员等各类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学法用法服务。
3.结合疫情形势,打造线上普法平台。一是充分利用社区居民微信群、义工群,社区法律顾问通过普法视频、直播、视频会议等线上普法的形式向社区居民群众宣讲与推送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新闻宣传活动,让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普法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措施,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使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实现普法模式新突破,切实有效地提升普法成效。
(二)继续加大对街道各部门普法工作的督导力度,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继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总结“七五”期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普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