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要求,狠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机遇期,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主动服务,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光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每年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专题学法4次,线下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

  建立完善我局法治学习机制,依托部门例会和小组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通过购买法规规章汇编及相关法律学习教材2000余份,供干部职工学习,鼓励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普法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相关事项清单按要求一律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并结合工作的调整,及时对事项目录实现动态化管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适当压缩办理时限;取消全部非行政可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深入开展“简证便民”行动,对残疾人、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的办事流程、提交的材料等进行简化,取消相关证明事项,落实便民服务。

  目前我区共有社会组织304家(其中今年注销4家,新增社会组织13家。)民办非企业149家,社会团体155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施行“网上办”“马上办”“快递送”,规范和优化社会组织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走路,多办事”,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目前率先将17项社会组织审批事项时限全部改为即办件(1个工作日内办结),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可做到即日提交,即日审批,即日领证,大大的缩短了注册时间。

  2. 落实权责清单负面制度。在指定网站公布本部门的全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逐一公布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时限、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并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及时调整。截至目前,光明区共有行业协会商会20家,其中行业协会13家,商会7家(包含区级总商会1家,街道级商会6家),均已完成脱钩。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印发《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乱收费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暂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对局87项服务事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举报方式等,全面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各科室(中心)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截至目前,完成6家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及时公告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活动、章程履行等情况监督管理,加大对社会组织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建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区级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覆盖社会组织300家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文件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律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加强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及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民政窗口向社会公开。通过对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避免出现政策不适时宜的情况发生。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今年优秀率达到100%。二是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制定并公布光明区民政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确定《光明区残疾儿童少年居家康复服务补助办法》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

  (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完善《光明区民政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光明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等行政执法制度,推动执法流程规范化。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积极培育执法人才,2021年我局2名人员获得执法资格。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领域信访不稳定因素和舆情隐患排查调处,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将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管理、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管理等重点民政业务信访事项纳入排查范围。今年以来,开展36次排查行动,通过定期排查调处行动,遏制信访增量,防止矛盾叠加、风险交汇。继续保持民政系统信访事项的100%按期办结率,推动我区民政系统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效率提升,确保国家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期间实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众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负面炒作)的目标。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定期接受区人大和政协的审议;按时办结政协提案3宗、协办4宗;各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投诉电话、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群众反映、检举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处理;加强内部监督,将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化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全力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巡察、监察、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未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一些工作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双随机、一公开”与上级的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较少,部分干部执法意识不强。对信用监管、社会协调监管的认识和理解有限;对双随机研究不透彻、措施不完善、办法不多,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二)执法队伍综合素养有待提升。由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为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普法成效不够明显。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四、下一步计划

  (一)坚持统筹协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强化执法信息依规定公开,强化社会公众对法治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力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在编在岗人员均考取执法资格,做到持证执法,依规定执法。

  (二)加强行政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发现行政主体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突出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工作。对清明节、重阳节、全民安全教育日、减灾防灾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安全生产月、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时代的变化,创新普法服务形式,通过漫画、视频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民政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专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