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光明区法治政府考核(法治深圳建设)评分细则》的各项要求,光明区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聚焦信访矛盾化解主责,强化法治信访思维,全面打造群众诉求服务升级版,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为光明区高质量高颜值发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有力信访保障。现将光明区信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区信访局无行政执法职能,2021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机关要求调查取证通知书,无协助开展检验鉴定评估勘验检查等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等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光明区信访局主要负责人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牵头组织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重研究信访领域法治建设问题,深入推动法治信访建设。二是加强信访干部法律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参加学法考试,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升信访干部法律素养。
三、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一)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我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建立访前法律工作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信访事项法律甄别、信访调解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服务。2021年,区人民来访接待厅访前法律工作室为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1批143人次,接访群众93批次,解答疑难问题400余人次,更好的实现诉访分离。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驻点提供常规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等服务,为我局有效解决在工作上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了较大的帮助。2021年,信访积案化解律师团队已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书88份,助力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1宗。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一是组建信访工作普法队伍,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带头,发展了一支由本单位接访工作人员为主力的宣传队伍,积极开展日常普法行动,向来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等普法宣传。二是制定《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将在“宪法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法治宣传中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尝试以案释法进行宣讲,利用宣传折页、电子显示屏、民心公园等载体多维度普法,扩大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落实情况
(一)推动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再提升。一是围绕改革创新再深化,依托“1+6+31+N”层次多元、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的四级服务平台,累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8817场次,其中,审查法律文书1050份,出具法律意见877宗,举办法治讲座212场,开展法治体检407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通知》,努力做好诉讼后半篇文章。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讲及批评教育400余人,行政拘留5人,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二是围绕作用发挥再提升。今年以来,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共处理投诉建议664宗、调处矛盾纠纷9241宗、提供法律服务6166宗、心理服务2568宗,落实帮扶救助98宗,发放帮扶救助资金380万元。全区基层共“发令”642次,部门执行率100%。三是围绕理论研究再拓展。梳理信访诉求问题突出的工地、房地产、征地拆迁等8个重点领域,会同责任部门组织专班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制定出台相关解决方案或工作指引,为有效解决房地产、土整工厂搬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提供操作规范。
(二)畅通依法信访渠道,突出示范引领。一是做好日常信访接待。用心用情开展日常接待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化解群众矛盾,今年以来共及时受理群众信访案件995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995件,按期答复率100%,均为全市第一。二是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涉疫矛盾纠纷处置、隔离酒店驻点、防疫督导检查、下沉企业社区等。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骨干牵头挂帅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化解、突发事件处置等,成效突出,局党组成员、信访服务中心主任黄国滨同志被评为国家“最美信访干部”,信访干部郑荣珠同志荣获2021年度“光明区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