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光明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光明区审计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局长办公会统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及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持续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以审计质量为抓手推动审计规范化建设。一是及时完善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试行)》,推动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完成包括《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在内的15项制度修订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审理提前介入。编制审计质量控制负面清单,定期进行通报,以负面清单的正向效能严抓审计项目质量。三是定期开展审计质量检查。结合检查结果汇总编制《审计质量检查常见问题、表现形式及防范建议清单》,在局内推行,方便各科室对照自查自纠,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四是搭建《光明区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库》。以可视化数据导图的形式,收录历年光明区审计发现的5大类别共258个问题具体表现、问题定性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审计系统工具用书,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水平。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1年,光明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注重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注重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2021年,光明区审计局累计完成各类审计项目12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近3.4亿元,发现各类问题219个,提出审计建议213条,追回问题金额5232.36万元,推动节约财政资金2356.4万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项,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裁决的事项。
(四)强化审计权力监督和制约。坚持公开透明的“阳光审计”,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议案和提案。二是自觉接受被审计对象的监督。严格按照审计工作程序,在审计进点时向被审计对象告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取证时向被审计对象明确审计(调查)事项的初步判断,或问题定性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等,并向社会公布办公电话及通讯地址。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行政执法、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接受合法性审查。
(五)多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开展多形式法治宣教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局领导班子讲座、专业律师讲座、参加区普法办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培训 10 余次。二是注重“边审计边普法”。以审计进点会为契机,向被审计对象宣讲审计政策,推动深化落实普法责任。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普法大课堂、普法集市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审计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四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审计工作职责,收录光明区近4年审计查出的30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汇总编制《审计“以案释法”三十例》手册,累计向全区行政单位发放约500本,引导全区各单位加强财经法纪意识,及时填补制度漏洞。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光明区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专门法律人才储备不够,既懂审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紧缺。二是普法形式创新性仍有待加强。
三、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2022年,光明区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改审计法,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计工作的行动指南,压紧压实依法审计、依法行政责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二是完善审计制度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效。细化审计法治建设的责任落实,通过及时梳理修订各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继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审计“以案释法”工作,探索创新审计普法形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审计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