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3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准确掌握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组织召开2021年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会议,抓好部署和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制定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清理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1个,对需修订后保留的1个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目前我局保留施行的规范性文件1份(《光明新区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和扶持办法》(深光规〔2018〕7号))。此外,其他重要文件印发前需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意见,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法制稽查力度,建立由法制稽查专职人员和法律顾问团队组成的法制稽查队伍,结合2021年案卷评查标准,按照案卷自查自评、抽查整改、培训提高三个步骤,进行自查自纠、以纠促改,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开执法投诉电话,在局机关办公区域设置投诉信箱,畅通行政执法投诉和监督渠道。截至2021年10月,我局对各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并结案233宗,罚没金额148.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宗;行政检查1416宗。
(四)强化多元监管,增强监督实效
1.推动社会办医信息化监管。打造诊所服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处方、病历、执业人员、诊疗费用等进行实时监管,目前已接入医疗机构231家。开展专题培训2次,指导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人员使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执法效率,累计培训80余人次。
2.指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制定《光明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规范光明区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印发《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通知》,推动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在全区部署应用,组织开展依法执业教育培训1场,要求全区医疗机构按时完成自查。
3.开展重点监管和专项执法。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摸排,围绕强制消费、术中加价、医疗欺诈、违规介入“医美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出租屋、药店、美容场所、养生场所、医疗机构604间次,发现无证行医10宗,立案10宗,罚没款20.7128万元。
4.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一是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1年深圳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今年有国抽监督任务127宗,完成114宗,关闭13宗,其中立案处罚17宗;完成市抽任务4宗、区抽任务47宗。同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完成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的联合检查2宗。二是及时公开,在省执法公示平台和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双随机”执法情况。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将广东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部门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区政府2个部门修改为区政府。积极做好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至2021年11月,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意见和提交证据材料,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的情况。我局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没有出现败诉案件。
2.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行政调解委员会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节功能和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普法。我局组织开展《民法典》与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法》、《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相关主题普法讲座6场,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普法讲座13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普法活动17场。
2.制作原创普法产品。围绕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创作“医案·说法”以案释法普法产品4期,发布在“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创作卫生监管咨询6期,发布在“深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利用线上媒体扩大普法产品宣传范围。
二、主要成效
(一)监督执法全覆盖,疫情防控防线更牢固
2021年,我局从快从严查处与疫情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督促社会医疗机构落实疫情哨点监测职能,对辖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督导巡查1028间次,监督检查225间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225份,处罚24间次,对无预检分诊人员在岗、流行病学史调查敷衍了事的36间医疗机构责令停业整顿7天。二是通过实地查看、检查台账资料、视频复盘等方式,对15间隔离酒店开展4轮监督执法,提出防疫管理等方面的问题149条。三是对284间次各类公共场所与1709家企业进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督促与指导,织密织牢针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网。
(二)结对帮扶“上门服务”,社会办医质量有提升
开展“党建引领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区委卫生工委班子带头,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30名党员主动认领全区21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联系、走访、教育、帮扶、督导“五步走”,督促机构依法规范从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累计完成4轮全覆盖走访工作,开展面对面宣讲1600余次,解决问题14条。
(三)加强法治医院建设,学法氛围更浓厚
推动公立医院全员学法普法,建立“普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各临床、医技、行政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为各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全院医护人员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维权意识。开办“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法律法规”、《民法典》专题讲座与培训考试3场,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参与考试人员1772人,考试通过率达8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法治深圳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在优化政务服务、促进公正执法、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2.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执法案卷培训,把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和评分细节。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发挥专项法律顾问作用,及时纠正问题、提升改进,提高办案能力,提升案卷质量。
3.强化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