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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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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推动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党建(业务)讲堂、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合计13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保密法》《数据安全法》《统计法》《档案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课程并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局机关干部学法考试及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备案等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深圳市光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行政决策1份,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三是扎实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工作,严格依照法定及承诺办理时限开展业务审批与办结,我局1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和就近办”,在线申办率100%。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按照省、市、区要求认领并开通5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完成省电子印章系统的绑定工作,所有证照已实现增量同步签发。四是常态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为我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光明科学城发展。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编制《光明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完善企业服务体系”等十个重点领域提出76项改革任务,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牵头编制《光明区制定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的工作方案》,成立光明区制定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暂定名)》初稿。

  (五)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对投诉渠道进行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2021年已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行动1次、检查企业3家,均未发现违法行为。检查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的透明度。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压实区统计局负责人、执法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统计执法检查中的责任,制定并印发《光明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促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坚决制止在统计上的漏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宣传活动,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对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条文,并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明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提高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以统计业务培训会为契机,针对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和企业开展法治培训1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三是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出台宣传工作方案,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园区”等工作,面向办事群众和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条例》内容,在光明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组织本单位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进行深入讲解,切实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紧密结合法治深圳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在优化政务服务、促进公正执法、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决策规范化,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全面深化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光明科学城发展。坚持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每年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的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各部门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出台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光明科学城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转化为制度安排,支撑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新风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清单和“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使各界在重视、支持、配合发改、统计工作的同时,形成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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