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财政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征程。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学习教育,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扎实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2021年以来在局长办公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学习7次,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文件、视频、图解、漫画、海报、讲座、书籍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法治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制知识学习10余次,组织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系列法律专题培训,举办分享传阅《民法典》、参与“民法典知多少”线上答题等活动,并利用“财学”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尊学守用”法治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根据省、市、区关于部署本年度学法考试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我局本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专人督促全局公务员及时完成学习考试,一个不落、一分不少,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依法行政保障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光明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三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根据财政实际工作需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家,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100余份,有力提升财政各项业务风险防范水平。聘请专项法律顾问5家,在政府采购监管、引导基金改革、专项债发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坚持全面推动重要政务信息公开。按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财政政策、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务信息90余条,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规范践行法治行政,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梳理2007-2021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其中已失效6份,保留1份,集中修改后适用1份,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合法合规。同时,积极提供和补充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档案材料,协助区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立卷归档。二是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基础要素信息及时维护、案件数据信息及时录入,做到执法主体信息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维护、职权信息实时动态维护。三是积极扩充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全体在编公务员、职员参加2021年度光明区行政执法证岗前培训考试,全局持证执法人员从去年的7人增加到现在的13人,持证执法人员的数量较去年增加近一倍,有力地强化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四是依法接受行政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四)完善财政制度体系,有序开展财政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财政各项制度及实操指引。收集整理形成前端的采购指引、中端的财务报账指引,以及后端的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入账指引等,编印《光明区财政业务办理指南①财政管理》《光明区财政业务办理指南②财政监督》《光明区财政业务办理指南③报账实务》《深圳市光明区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建工程结转操作指引》等5本书籍,涵盖财政业务管理基本情况、业务流程、法规制度汇编、常见问题等700余条内容,使辖区内各单位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通过制作流程指引图、百问百答等内容,全力提供“接地气”的指导服务。二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印发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完善印发区街道部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条块管理”机制,明确支出分类保障机制和具体规定,增强街道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三是完善财政评审配套制度。修订《光明区财政局重大或复杂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光明区财政局应急评审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通过创新评审方式方法实现评审项目提质增效。修订《光明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申报操作指引(试行)》以及《光明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制度》等15项技术文件,细化原则标准、业务表述、技术口径等信息要素,形成“1+N”制度体系,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正处于新旧行政处罚法衔接期间,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应进一步加强对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及时规避行政执法风险。二是行政执法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执法系统设定还不能完全满足部门执法实际需求,系统个性化受限较多,无法适应本部门执法实际情况,从而增加执法录入工作量,降低执法效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贯彻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前瞻性。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精神,深入学习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注重思想引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年度总结报告,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务实提升法治水平。
二是注重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法治学习教育积极性。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财政法治工作内容,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探索交流,善于吸取正面经验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通过不定期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氛围。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履职科学性。善于利用法律顾问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将法治与财政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加强法律指导,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公布等各项程序,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局内工作合规合法。加强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是推进法治治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围绕财政执法领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案卷评查标准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监督执法模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深入研究,不断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