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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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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为主线,以光明区“创新能级提升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更加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事务中,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切实履行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优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能力,在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项工作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同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依托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政府信息公开、12345热线、扫黑除恶等平台,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高效化解基层矛盾问题,从源头上维护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和谐、稳定、平安,扎实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工作成效

  (一)制度建设

  2021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负责编制和修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2个,分别是《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实施城市更新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文件)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我局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府令第305号)和《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光府规〔2021〕3号)规定落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等法定程序,并建立健全全过程台账。此外,为提高用地保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土地整备工作实施,我局组织研究和编制《光明区关于优化土地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6”文件)。

  (二)行政执法

  自《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施行和4月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新增行政执法职责,已向上级部门提请行政执法主体公告事宜。为提前加深工作人员对新增行政执法的理解,5月24日,我局邀请律师专家围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等内容展开专题授课,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帮助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行政执法。

  我局严格按照城市更新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批准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更新项目)3份,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城市更新项目)12份,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城市更新项目)7份,共计23份。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本年度无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其他文书。

  2.依法处置行政诉讼工作。本年度涉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8宗,其中6宗已裁判,均未败诉;剩余2宗尚未作出裁判。

  (四)依法接受监督

  截至目前,未收到涉我局的法院司法建议书、检查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文书,收到司法机关的协助调查令等文书共计7件,均及时反馈并办结。

  (五)依法行政保障

  1.党政负责人履职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作为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尊法,主动研究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具体部署年度法治教育工作计划、民法典专项宣传计划以及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工作计划,亲自把关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带头研究和编制“1+5”文件、“1+6”文件以及《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和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切切实实做到依法行政。

  2.组织宪法法律等学法活动。目前,我局已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议4次,中国法治历史长廊参观学习活动1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业务交流培训4次,民法典影视学习活动2场,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编普法讲座暨党组理论学习组专题学习(扩大)会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执法事项解读讲座1场;9次通过新媒体转载法治学习链接,领导干部均以优秀成绩圆满完成学考任务,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法律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常年法律服务项目以及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均贯彻落实法律顾问“聘前审查,聘后备案”工作机制。本年度已依法依规聘请常年驻点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全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日常工作和涉法事务全面提供法律服务,依法高效推进法治建设。

  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我局印发《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工作方案》等具体普法计划,建立普法人才队伍,计划在宪法活动周(11月29日—12月5日)组织“宪法等法律进机关”“宪法等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法治知识储备不足,大部分工作人员忙于日常工作,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学习相对较少,疏于深入思考和领悟其中的内涵。二是在法治学习教育上,存在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内容狭隘,参加人员积极性不高,培训效果不够理想,对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足。

  四、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中国法治历史长廊和文化大讲堂等本土文化资源,深入学习宣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政府法律顾问和本单位业务骨干专业力量,带动工作人员参与疑难问题和政策文件研究,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整体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助力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丰富普法载体,拓展普法形式。借鉴区普法联盟成员单位优秀做法,用好政府网站、电视、报刊、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普法原创产品创作、投放以及转载力度。同时,不拘泥于传统普法教育内容和形式,邀请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大学教授、律师等专家作专题授课,组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趣味十足的普法活动,营造全民学法浓厚氛围,全面增强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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