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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日期:2022年 07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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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高质量高颜值”的发展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律师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狠抓法治建设,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更加深入。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统筹部署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印发《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纳入统一管理。2021年,区政府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1份,均履行法定程序。全面梳理评估、清理2007-2021年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9份。三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功落地。全面梳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主体和事项,建立权责清单,构建“1+5”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明确18个大项、475个事项改革后由街道办统一实施,各街道于2021年9月份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执法活动,顺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四是行政复议体制翻开新篇章。整合行政复议力量,成立光明区行政复议中心,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场所设施硬件水平。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4宗,已结案45宗,行政诉讼案件81宗,已结案49宗。

  (二)狠抓民生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迈上新台阶。一是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多元化。建成“1+6+31+N”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点位200个,打造具备集中度、显示度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挂牌成立光明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推动知识产权仲裁、司法鉴定实现“零”的突破。二是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建成新中国法治历史长廊,集中展现中国现代法治历史脉络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与实践史,2021年,累计接待各类来访人员4000余人次。打造光明科学城法治论坛品牌,面向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主题讲座2次。三是法治宣传创新见效。2021年,全区4个社区获评“省级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民法典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在光明政府在线网站开设民法典专题,累计发布普法产品63个。以“法治光明”公众号为平台,累计推送各类普法推文425 篇。在宝安日报开设“法治光明”周刊,累计发布周刊27期。

  (三)狠抓服务供给,为民服务能力取得新突破。一是升级社区法律顾问“2.0”版。修订印发《光明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标准统一、考评量化的服务监督管理机制。2021年,全区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受理矛盾纠纷3381宗,化解成功3184宗,参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451场,开展法治讲座260场次。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凸显。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2021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34宗,成功调处9581宗,调解成功率98.43%,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并印发《光明区法律援助事项管理办法》,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和人员监管力度。筛选12名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0宗,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164.72万元。

  (四)狠抓规范专业,司法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社区矫正管控依法从严。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会议11场,排查出风险隐患案件9宗,均制定了风险管控措施。每月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社区矫正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评议,给予训诫处罚34人次、警告处罚15人次、批准佩戴电子定位手环20人次。教育帮扶精准高效。组织开展“学法课堂”品牌系列教育学习活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2021年,累计组织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学习86场4524人次、线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43场3309人次。每月摸排辖区社矫对象就业和培训意愿,链接区人力资源局提供岗位推荐、就业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2021年,累计报送有就业和培训需求人员63人次。三是律师管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局对4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均合格。

  二、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筑牢政治建设堡垒。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行。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包括社区党委班子)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活动,推动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法治光明建设水平。三是持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继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践成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两个维护”的十项制度机制,健全落实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

  (二)对标“双高”要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定期邀请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专家教授,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论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二是面向大众打造生动有趣、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读物,将法治元素融入我区丰富的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中,推动“法景”融合,寓教于乐,打造“特色+文化”的普法宣传品牌项目,培育树立法治示范典型。三是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形式和渠道,探索重大公共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和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积分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机制。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末梢法治培训。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培训工作延伸到社区党委班子、网格员、平安员等基层队伍,指导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树立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紧扣中心任务,着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一学习龙华区经验,推动在街道设立依法治街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开展法治督察,在街道配备法治督察员,在城管、应急、住建等主要执法部门发展兼职督察员,并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提高法治建设质效。三是开展“光明区部门法律顾问业务大轮训”活动,全区各部门法律顾问分批次到区司法局脱产带班学习,在实战中切实提升法制水平。四是加快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探索政府部门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不上诉”机制,重塑老百姓对政府、对法治的信心。

  (四)聚焦关键环节,深化巩固“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在实现“一站式、全科目”的法律服务供给基础上,继续引入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补充公共法律服务链条。二是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探索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助力打造群众诉求“光明模式”2.0版本。三是依托“新中国法治长廊”等常态化阵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擦亮“法治光明”普法品牌。四是开展律师服务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的调研工作,调研光明区律师服务业优惠扶持政策,培育规模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型律师。

  (五)借力“智慧司法”助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一是建成区司法行政系统内各单位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共享信息的归集与共享,提高协同业务处理效率,通过统一对外业务办理入口,实现一次录入、数据共享,达到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负、为法治政府考核提供智能化辅助的效果。二是建立全区执法办案平台,优化系统流程、统一调度执法力量、强化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一张智慧网”打通壁垒。三是建立法律法规库、执法事项库、典型案例库,实现全景式检索、智能化执法,并打造智能中心,实现类案比对,引入智能裁决,为执法人员统一办案标准提供参照,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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