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圳市2021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涉及光明区的2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光明区超范围使用国土出让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整改,调整资金来源。在审计期间区发展改革局将综合应急指挥平台项目软件开发及显示终端系统设备采购事项的资金来源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二是规范预算编制,强化人员培训。一方面在编报预算“一上”“二上”时,严格要求街道各单位按实际需求申报国土出让收入年度预算,街道营商环境办对预算项目支出用途、功能科目、资金性质等要素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遏止超范围支出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组织街道各单位专题学习《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深圳市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今后工作中,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办法要求。
2.关于“光明区未完成整备土地入库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深究原因,制定方案。光明区为加强土地整备项目管理,保障土地整备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副区长谭权多次主持召开光明区土地移交入库工作协调会,逐项排查入库工作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将各项具体事项分解至相关部门,并采用倒排工期的方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并印发了《光明区2021年度土地整备入库工作涉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定期跟踪,督导落实。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安排工作专班会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统筹跟进整改工作,每周核查各项目、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提醒督促任务进度。截至2022年11月底,光明区2021年度未完成入库工作的土地均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