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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年 02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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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从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效助推“三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光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通过召开区第二次党代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审计委员会等多次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全区各单位严格执行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整改成果总体显著。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稳步提升、整改完成时限大幅提前,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7月底,《光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8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38个,整改到位率100%。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79亿元,已整改问题金额2.79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100%。有关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2项。

  二是整改长效机制初见成效。区委、区政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光明区对2018—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回头看”,共涉及665个问题,91份审计报告,其中上级审计查出问题120个,涉及28份报告;本级审计查出问题545个,涉及63份报告。截至2023年12月底,上级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20个,整改到位率100%,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2018—2022年度上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工作;本级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539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4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到位率99.63%。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光明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涵盖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重大政策措施跟踪、企业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项目五方面,涉及审计查出问题23个,整改责任单位35家。

  截至2023年12月底,15个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3个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各单位通过促进资金拨付使用、避免损失浪费资金、按要求上缴财政等方式整改,涉及金额1.1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6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区财政局立行立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立即对《2022年深圳市光明区决算(草案)》(以下简称“《决算(草案)》”)的数据进行修改核实。《决算(草案)》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公明街道办高度重视,积极加强内控管理。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决算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本年度会计核算对账自查。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开展了决算管理业务培训,梳理决算编制数据审核业务常见问题,规范业务审核流程。

  部分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2个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新增专项债未全额列入预算调整方案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立即对《光明区2023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中该部分新增专项债变动进行专项说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专项收入使用不规范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区财政局一是将在2024年专项债专项收入年初预算编制时进行科学测算,对2024年新增债券额度进行合理预估,使预算编制更加准确。二是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专项债预算管理及培训有关工作,后续将参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出台光明区偿债备付金制度,解决建设期项目收益不足问题。

  部分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上缴应缴财政款。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6家单位在审计指出问题后,第一时间开展清查,共上缴应缴财政款294.18万元。二是全面开展暂存暂付款清理行动。公明街道办、区信访局等22家单位通过制定往来款清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机构和启动司法程序追偿等手段对长期挂账的暂存暂付款开展清理。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方面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2个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合同管理不完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设置专人专岗对合同进行分类审核,加强临时用地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正文约定的建筑面积与附件范围图一致。临时用地收回入库不及时、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成效不佳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一是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分类施策,做好临时用地整改工作。82宗未收回入库的临时用地,目前20宗已入库,10宗正在办理收回或延期手续,52宗正在有序开展前置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发函督促义务人开展复垦工作。43宗未完成土地复垦验收的临时用地,目前6宗已完成复垦验收或延期办理,21宗已复垦待验收,16宗正在督促复垦整改。

  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不完善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正在整改。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未按期移交问题。区住房和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整改移交科润大厦项目配建的5项公共配套设施,目前已达到接收使用条件,正在办理实物移交工作。5个公共配套设施长时间闲置问题。2个占用物业已完成清退,三个闲置物业已委托区卫生健康局、玉塘街道使用。为确保新建成的社区公配物业按时移交,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后续工作中将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监管协议》,约定建成后移交期限以及违约处罚条款,压实建设单位责任,并承诺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规范资金使用。公明街道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小学、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光明)等单位分别开展财务管理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部门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杜绝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二是加强审核力度,压实责任意识。公明街道办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批机制,对2023年边坡管养、巡查和监测服务合同开展自查,并就预付款比例约定不合理事项召开内部案例警示会议,对采购员开展谈话提醒,严肃财经纪律。

  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强化审批流程。各街道办分别开展采购与合同相关的业务培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强化合同履约验收,规范合同管理。二是开展自查,深刻反省。公明街道办第一时间召开审计发现问题内部警示会议,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与谈话提醒,约谈相关服务单位,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的办法》和《公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招标或请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做到事前审核与事后监管双发力。

  资产管理使用不完善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物业使用管理。公明街道办于2023年3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明街道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街道物业的使用管理。二是立行立改,盘活闲置资产。3处长期空置物业,其中2处已调配给相关部门使用,1处已根据区住房和建设局指示完成评估、备案以及平台招租等工作。光明区城市展示馆通过资产调拨与拍卖处置,取得资产拍卖收入56,340元扣除拍卖服务费2,817元,剩余53,523元已全部上缴非税收入。

  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强化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吸取经验,注重规划。凤凰街道办和新湖街道办充分汲取经验教训,将在后续建设工作中注重事前征求规划、土整等职能部门意见,提升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二是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政府投资。相关街道办组织建设单位积极学习《“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并据实签证石方工程量,后续将在工程结算时将石方残值在结算价格中予以扣减。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消费券发放拉动消费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涉及1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以下措施:分别于2022年9月6日和9月8日向美团电商平台正式发函,结合美团电商平台反馈的消费券核销情况和未核销消费券结余资金,及时调整消费券优惠力度和有效期,到店餐饮优惠力度平均提升38%,外卖券优惠力度平均提升9.72%。对比优惠力度调整前核销率情况,确认到店餐饮消费券核销率从平均50.94%提升至68.45%,外卖券核销率从36.14%提升至47.19%。

  2.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就业补助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人力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区人力资源局利用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近五年来登记失业人员数据,结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登记失业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形成不符合办理失业登记条件、目前仍在享受各项补贴的人员名单后,第一时间对区内补贴人员申领资格作进一步核查,对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立即终止发放相关补贴。二是追回错发补贴。3家公司均已将错发补贴1.2万元已全部追回;2家劳务中介公司已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207.50万元全部补贴款划至实际用人单位。

  就业创业相关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区人力资源局会同各街道办以光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光明区就业创业补贴管理办法》,对审核机制、审核时限、补贴发放时间、补贴支付时间做出明确要求,确保补贴按时审核、发放。二是各街道办均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其中凤凰街道办通过完善创业补贴审核流程确保相关申请资料准确无误;马田街道办和玉塘街道办分别从受理、初核、复核等环节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发放。

  3.公共住房回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多计回购成本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住房和建设局对5个公共住房回购项目涉及问题金额2,906.05万元已在结算报告中扣除。     

  部分公共住房回购项目逾期移交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正在整改。区住房和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对收购协议、监管协议等合同约定的梳理,结合法律顾问意见,对项目违约情况开展认定,对逾期项目进行处罚,将进一步梳理优化相关交付规定,加强过程监督,督促公共住房项目按时移交,并承诺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

  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住房和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联动。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光明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项目规划前期告知相关实施主体,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及时与实施主体签订监管协议。二是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协议相关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填报建设进展情况,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前期介入不及时导致实际使用效果不佳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科技创新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前介入,优化使用效果。根据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精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的产业功能定位、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质量等进行全面审核监督。二是多方征集意见,确保供需一致。充分发挥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考察、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专家认证等方式,提前审定各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拟选位置及配建要求,优化回购用房的使用效果。     

  移交面积未达要求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正在整改。区科技创新局采取以下措施:已要求厂房移交方对移交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整体进行分户测绘,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测绘费用。如根据最终测绘结果移交面积未达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将按协议要求足额移交创新型产业用房,并承诺于2024年2月完成整改。

  部分创新型产业用房闲置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区科技创新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结合片区产业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具体位置、建筑设计、装修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提高创新型产业用房空间适用性。二是优化创房租赁流程。结合光明区实际,学习市科技创新委关于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针对性制定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招租流程,优化企业及机构申请租赁创房相关条件,规范化开展项目招引及入驻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光明区闲置产业用房使用率达85.4%,已入驻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圳市神经科学研究院等6家科研机构及大院大所。

  (四)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科发集团”)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先后印发《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管理办法》,对内控制度、国资监管、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二是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建发集团”)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完善大额资金运用审批流程和手工租赁台账,上线新农行租赁信息化系统,将所有物业信息录入管理,确保出租物业明细台账与信息系统登记一致,制定《防范违规转租管理工作指引》,指导日常监督管理,防范违规转租。

  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加强约束。区科发集团印发《设计变更操作指引》与代建合同模板,明确签订补充协议前须提交集团审核,并将变更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区建发集团制定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报审操作指引》《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审核实施细则》《合同外主材设备认价单》,并要求在工程合同中明确主材设备等的询价定价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避免扯皮现象。二是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区建发集团已在2020年对原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处理,并对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宣贯7次;区科发集团已将部分供应商拉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并就工程量偏差问题追回工程款17.61万元,从项目结算审定金额中扣除40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键工作程序缺失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细化责任,优化程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编制了《光明区危险边坡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做好新增危险边坡责任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危险边坡责任认定职责,加强危险性评价报告和责任认定情况审核。二是强化责任认定意识。各责任单位均第一时间召开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培训,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相关建设及审批程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及时办理开工或监管手续。三是立行立改。新湖街道办对3个项目按设计要求完成边坡监测工作;凤凰街道办、新湖街道办、马田街道办加强边坡监测管理,强化对监测单位的监督考核,及时做好监测成果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光明街道办、公明街道办、玉塘街道办第一时间落实隐患治理工作,对项目质量缺陷问题进行修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光明街道办、公明街道办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并对后续项目开展自查,相关项目均已按要求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科学设置招标要求。公明街道办已制定《公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工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按规定设置招标要求。三是严控工期。光明街道办、公明街道办和新湖街道办通过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台账,强化项目监管,加强工期把控,定期更新工程进度。四是有序推进工程结算。凤凰街道办和马田街道办完成部分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并对工期不合理延长的部分予以扣款;光明街道办和公明街道办完成7个危险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书。

  投资控制不严问题涉及1个整改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审计报告中认定的主材单价或按相关定额审核单价为标准进行项目工程结算。二是完善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明确预算错误等问题的处理处罚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需在合同中列明误差率范围,并对存在错误计取的费用在项目结算时予以调整。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3年12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中,除要求分阶段整改的5个问题外,还有3个立行立改的问题,分别涉及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不完善、部分公共住房回购项目逾期移交、产业用房移交面积未达要求。审计机关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3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

  (一)有些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不完善问题历史背景和外部条件较为复杂,受到规划、指标等多方面制约,需结合相关政策规范和各单位通力合作有序整改。

  (二)有些属于管理和执行层面的问题,需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如部分公共住房回购项目逾期移交,区住房和建设局应认真分析原因、厘清责任,优化回购流程,倒排工期,按收购协议书约定时间接收回购项目,严格遵守合同相关约定,及时督促办理产权证明,保障政府合法权益。

  (三)还有个别问题情况,需稳妥有序推进。如产业用房移交面积未达要求问题,需重新测绘涉及项目平面图纸修改,需要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提交申请,流程耗时较长,整改需时较久。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为光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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