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深光办字〔2022〕31号)相关规定,区委决定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嘉奖事由
自光明驿站筹备以来,长圳二期运营管理专班创新工作办法、整合全区资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光明驿站于9月21日如期投入运营,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嘉奖对象
区委组织部、光明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凤凰街道办事处。
冼世雄、麦炯光、刘小强、王叙、彭康雄、梁质、任忠杰、刘博、尹帮健、周朝飞、林振兴、许义。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2年11月10日开始至2022年11月19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8211857,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858C,邮政编码:518107。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