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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颁发嘉奖令的公示

日期:2022年 11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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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深光办字〔202231号)相关规定区委决定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嘉奖事由

  自光明驿站筹备以来长圳二期运营管理专班创新工作办法、整合全区资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光明驿站于921日如期投入运营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嘉奖对象

  区委组织部、光明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凤凰街道办事处。

  冼世雄、麦炯光、刘小强、王叙、彭康雄、梁质、任忠杰、刘博、尹帮健、周朝飞、林振兴、许义。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21110日开始至20221119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8211857,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858C,邮政编码:518107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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