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4日下午,光明区检察院开展“检校有约 携手共进”检察开放日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了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及师生代表共26人参加。
活动伊始,马文泽书记一行前往光明区城市规划展览馆参观,光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雪芹陪同,依次参观了“城市客厅”“光明历史”“光明规划”三个主题展厅,详细了解了光明区发展脉络,沉浸式感受光明区城市面貌变迁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的跨越式发展。
随后,马文泽书记一行到光明区检察院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检察文化中心等场所,对检察服务群众、未成年人检察、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了解。
参观结束后,在光明区检察院开展了座谈。座谈会由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雪芹及检察人员代表参加。
刘汉俊检察长对深圳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行前来参加“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表示热烈欢迎,在简要介绍光明区概况和光明区检察院人员、机构及业务开展情况后,他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与我们息息相关,为我们的一生保驾护航,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对宪法的维护,保证宪法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对此次活动表达感谢,他表示,光明区检察院以宪法为根本遵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宪法使命,检察工作成绩显著,做到了“四有”,即有机制、有场所、有队伍、有创新,打造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光明样本”,充分展示了光明检察人的奋斗精神和创新精神。希望今后能继续与光明区检察院进行深入交流合作,以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光明区检察院将以本次“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群众生活,努力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氛围,使尊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