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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年 03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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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光明党工委和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结合光明新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区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作出了重要部署,是我区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强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区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纲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在加强人才工作中的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把《纲要》精神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有新区特色的人才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

  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现就《纲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宣传。

  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新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重大人才工程,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业绩,增强光明新区对人才的亲和力和吸引力。(综合办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二) 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 。

  1.提升党政人才的综合素质。

  抓好干部任职培训,完成上级组织的各类调训任务,积极推广干部自选项目培训,大力推动干部在线学习,实现干部培训情况信息化统一管理。加大后备和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每年组织一批处级干部参加知名高校研修班,组织中青班学员到知名高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培训并到艰苦地区“三同锻炼”,组织新区新任副处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组织人事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

  实施“名师工程”,大力培养本土教育名校长和名教师,选派教师和校长到海内外培训;引进国内外名校长和名教师,设立省、市、区名校长和名教师工作室。引进和培养一批医学学科带头人,设置1个全市重点科室,造就一支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公共事业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驾驭市场的能力。

  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每年举办一期针对区属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举办一期针对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发展和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推进领军人才开发计划。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三个新城”建设的需要,在钟表、内衣、模具、生物制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和绿色产业等领域认真组织选拔领军人才,建立创新团队。每年选拔一批各行业、各专业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有较强发展潜力、具备领军潜质的产业人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全力资助到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进修深造,开阔视野,掌握本领域最新科技成果,提高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经济服务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5.增强高技能人才的实践操作能力。

  选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术工人赴国内大企业短期培训,掌握先进操作技术。积极开展“技能比武”、“技术练兵”活动。探索建立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把高技能人才纳入各类专家、拔尖人才的评选和管理范围。(社会建设局牵头,组织人事局、经济服务局、各办事处配合)

  6.提高本地居民和外来劳务工的就业创业能力。

  建立和完善区、办事处、社区本地居民的“三级建库、两级联网”的信息网络。依托有关院校和培训机构,举办文化知识、科普知识、职业技能等培训班,开展网上培训,解决工学矛盾,全面提升本地居民和外来劳务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施青年创业行动计划。(社会建设局牵头,组织人事局、各办事处配合)

  7.建立和完善引进机制。

  分析我区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编制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加强对人才引进和人才开发工作的指导。分区域、分项目、有针对性的举办各类人才技术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新技术交流会、猎头公司等平台招贤纳才。开展“留学人员光明行”技术交流活动,实现留学人员资源共享。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改善软硬环境,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入园创业。建立健全我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智力柔性引进机制,深入推进人才区域合作,积极主动融入“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才工作联盟”,建立新区与香港以及珠三角其它八个城市人才智力长期合作关系。采取项目聘用、技术引进、课题招标等灵活方式聘请外地博士、教授与新区企业、办事处、社区攀亲结对,实行两地工作,跨区服务。(组织人事局牵头,经济服务局、各办事处配合)

  8.建立跨地区优才信息库。

  不断扩大国际间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外国专家智力。建立光明新区“脑库”,广泛搜集国家、省市级科研机构、重点院校的院士和高级专家信息,深圳市各行业科技带头人、优秀专家信息,可联系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信息等,分类建库。(组织人事局牵头,公共事业局、经济服务局配合)

  9.做好光明集团博士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

  为企业发展培养和吸纳一批高层次人才,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领军人才提供科研平台。(发展和财政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

  1.营造创业环境。

  以项目研发中心、博士科研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院士工作站为纽带构建高层次人才载体。重点扶持钟表、内衣、模具、生物制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和绿色产业等人才载体。大力发展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和民营企业的人才载体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校或名牌教育机构到新区办学,使产业链与人才链、产业配套与人才配套良性互动,形成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资源、创新产业无缝对接。(经济服务局牵头,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配合)

  2.建立创新创业服务扶持平台。

  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等方面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经济服务局牵头,发展和财政局配合)

  3.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全面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改善人才住房条件,主要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销售安居型商品房并结合货币补贴的形式为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城市建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协助解决人才配偶就业。

  根据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对于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要严格执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试行)》。(组织人事局牵头,社会建设局配合)

  5.解决人才子女入学。

  按照人才层次,通过不同方式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对于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要严格执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公共事业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6.完善人才落户、医疗保险等服务。

  及时解决我区人才在落户、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优质高效服务。(组织人事局牵头,公安分局、社保分局配合)

  7.提升人文环境。

  合理规划和建设图书馆、博物馆、书城、青少年宫等一批科学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新区的科研、文化、体育、娱乐等条件,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力。(城市建设局牵头,公共事业局配合)

  8.健全法制环境。

  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高人事人才管理法制水平。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抓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力度,依法惩处侵害人才合法利益的行为。(社会建设局牵头,组织人事局、社保分局配合)

  9.加强社会治安体系建设。

  努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人才的安全感和全社会的安全指数。(公安分局牵头,综合办、各办事处配合)

  (四)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奖励制度。

  1.设立光明新区优秀人才奖。

  每年评选表彰一次。(组织人事局牵头,纪检监察局、发展和财政局配合)

  2.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

  新区财政要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每年新增一定数量专项资金。(发展和财政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五)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科学合理配备党政干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完善调整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和辞职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提前退休制度和最高任职年限制度。(组织人事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公务员职位体系和分类管理体系,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组织人事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

  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 、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发展和财政局牵头,组织人事局配合)

  4.构建人才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开放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人才中介机构。(组织人事局牵头,社会建设局配合)

  5.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和统计制度。

  定期实行人才普查,为领导决策、人才研究和人才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报,健全预报工作体系和相关体制机制,构建人才需求定期上报、分析预测和发布等制度。(组织人事局牵头,发展和财政局配合)

  6.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各类人才不同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公示制度,加快建立职业经理资质评定制度,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组织人事局牵头,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配合)

  (六)建立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局牵头,综合办、纪检监察局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一)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各单位要把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和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勤思善谋抓好人才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分布推进实施。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提出工作方案和进度,整体推进,把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 注重制度建设,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落实《纲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人才工作的配套政策,形成推动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人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对人才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人才的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工作创新。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底要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人才工作的情况,及时提出需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纲要》精神的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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