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Baidu
map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公明街道

日期:2024年 07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

字号:

  按照二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公明街道所辖公明、上村、下村、西田和李松蓢等五个社区党委开展巡察,并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以及公明居委会经济发展公司进行延伸巡察。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明街道下辖社区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继军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和玉同志主持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公明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公明居委会经济发展公司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继军同志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书记又强调,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今年1月,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专门对不配合和干扰巡视工作的几种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继军同志指出,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公明街道所辖公明、上村、下村、西田和李松蓢等五个社区党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以及公明居委会经济发展公司开展政治体检。希望公明街道党工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公明街道党工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和玉同志表示,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公明街道党工委坚决服从区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支持和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各社区党委书记和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要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安排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各项巡察准备工作,亲自研究把关有关材料,虚心接受巡察问题建议,快速推动问题整改。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端正诚实接受巡察组的全方位巡察,让巡察组能全面、客观、准确、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纳入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剖析,研究整改措施,推进难点问题整改,真正把巡察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公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6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公明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设置“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