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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 08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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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变更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查,申请条件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本局现决定准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变更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许可证编号
业务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1
深圳市鹏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DLJZ44031120200040
公司名称变更
深圳市光明深圳市鹏辉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业务负责人变更
宋忠双
唐利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