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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2024年8月份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日期:2024年 08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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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业务负责人

办公地址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许可证编号

1

深圳市华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廖艳红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源五路9号4栋601

2024-8-8

深光财许〔2024〕15号

DLJZ44031120240011

  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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