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财政局2024年8月份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日期:2024年 08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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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
序号 |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 业务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许可证编号 |
1 | 深圳市华旺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廖艳红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源五路9号4栋601 | 2024-8-8 | 深光财许〔2024〕15号 | DLJZ44031120240011 |
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