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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 10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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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5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期完成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18类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需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巡察整改和民政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构建三级巡察整改组织体系,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抓全局巡察整改统筹,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督导,科长负责本科室涉及问题的整改。认真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序化”要求,“定科室、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效果”,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三)突出三个导向,提升整改质量。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做到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结果不彻底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通过巡察整改,真正实现民生领域服务水平大提升。区婚姻登记处开展了具有科学城特色的光明科学城建设者集体婚礼活动,多次被省民政厅推荐为调研参观点。

  (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长效施治抓整改,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抓“点”和带“面”相结合、抓“改”和促“立”相结合,切实把短板补起来、把制度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集中开展“存、补、废、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制修订18项制度。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活动,并结合民政实际提出落实举措。二是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区民政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组织引导民政服务阵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向民政阵地延伸。

  2.在落实上级部署方面

  一是通过完善服务设备、优化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资源利用率。指导养老机构制定宣传计划,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大力倡导新养老观念,营造良好养老环境。三是落实落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抽查检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3.在发挥民政阵地作用方面

  一是扩大群体和服务内容,打造区级民政综合服务展示、体验、救助、指导和孵化中心,积极链接资源,丰富活动形式,开展场地共用,提高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利用率。二是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引进或推动成立相应行业协会。三是引进区老年人协会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效发挥基地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4.在防控风险隐患方面。

  一是规范政策制定及评估流程,将重要政策效果评估作为政策拟修订、废止、到期失效的依据,及时防控舆情风险。二是对可能存在舆情风险隐患的事项进行排查梳理,完善应对措施,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第一时间整改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民政阵地安全管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5.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等内容纳入谈话提纲,将科室负责人,人事、财务等廉政风险高的重要岗位人员纳入谈心谈话范围,确保应谈尽谈。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台账,按要求对谈话记录进行整理保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引导干部坚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在满足群众需求方面。

  一是拓宽婚姻登记办理渠道,实行“网上预约+现场办理”线上线下预约方式,增加婚姻登记日常预约量,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二是妥善处理民意速办,对群众诉求做到快速、高效回应。组织民意速办业务和政务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持续开展“走流程、优服务、做到位”行动,梳理优化民政服务事项,制定易读易懂的业务指南和流程图,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四是持续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民政服务阵地的便民化程度。

  7.在民生微实事监管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光明区2023年度“民生微实事”评选活动,以点带面打造更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二是通过现场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督导抽查、街道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三是指导街道多形式广泛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需求,2024年“民生微实事”项目问需对象覆盖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来深建设者等群体,特别是老弱病残群体,紧扣居民需求策划和设计项目。

  8.在规范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慰问发放标准,及时修订《光明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调整慰问范围和事项。二是规范审批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先审批再做事后报销的报销流程,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9.在工程和采购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民政领域工程项目管理,密切与城管、住建等单位沟通协调。组织学习《光明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规范管理固定资产,顺利完成新城公园局部景观改造提升(含婚姻登记处)项目转固定资产手续。修订完善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工作,安排专人专岗,从规范性和完整性角度加强采购材料审核,严防采购供应商无相关经营资质。四是组织相关采购人员集中学习《光明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提升采购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在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方面。

  一是修订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按照议题的性质、重要程度和所需的参会范围确定上会类型,进一步规范不同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二是组织全局各层级学习掌握修订的会议制度,特别是通过“学点业务”活动在科室开展深入学习,确保会议制度得到正确执行。三是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明确会议记录要求,提升会议记录准确性、规范性。

  11.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召开2023年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社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出区社会组织党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社会组织党委相关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三是组织下辖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参与全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四是制定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为下辖党支部提供专业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台账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12.在社会工作管理方面。

  一是研究制定监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二是督促各采购单位加快实施入库社工项目,做好后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入库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13.在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补齐配优空缺编制。二是在补齐配优空缺编制的同时兼顾补齐年龄结构短板,充实队伍青干力量。三是修订请休假管理办法,新增人事岗位前置审核环节,严格落实请休假层级报备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请(休)假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14.在编外人员管理方面。

  一是召开民政系统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会和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暨书记讲党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考核考勤相关制度,强化全局人员管理。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召开考勤制度学习及教育培训会,进一步强调考勤管理。

  (四)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5.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监管方面。

  一是组织街道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挂牌、服务内容、宣传推广等全方面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引导意识、便民意识。二是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做好台账管理,确保相关服务规范开展。

  16.在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监管方面。

  一是优化智慧养老系统服务记录设置,进一步提升服务开展规范性、有效性。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落实每月情况通报,采取“线上+线下”台账配合记录方式,保障服务真实有效、监管到位。三是落实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及上门抽查形式核查服务情况,形成回访抽查及问题处理闭环机制。

  17.在落实保密工作整改方面。

  一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比新旧两版保密法内容,学习理解保密业务重点,提升保密业务知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2次保密工作培训,邀请区委保密办相关负责人授课,通过实际案例讲授保密知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保密安全意识。加强保密室出入管理,完善出入登记台账,严格落实保密要害部位进出登记规定。

  18.在落实会务作风整改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会议记录撰写规范培训会,重点培训会议记录的格式、要求和整理等业务,提升会议记录准确性。二是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明确会议记录要求,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完整、规范。三是压实工作职责,指定2名办公室党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明确谁记录谁负责,会议记录由与会人员审核签字,督促相关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巡促改,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

  (二)以巡促建,持续完善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巡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以巡促治,持续推进民政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巡察整改成果内化为强化局机关党建、内部管理、业务工作的动力,推动机关党建、民政业务、服务群众融合赋能、同频共振,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民政服务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88211776;邮政信箱:光明区光明大街办公区1113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mzj@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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