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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 04月 02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气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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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台于2013年4月2日15时20分在发布分区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警区域:全市陆地、西部海区、东部海区。
附: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浓雾影响,能见度将至500米以内。
防御措施:
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深圳市气象台公报(深气警[2013]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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