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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 08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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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未列明或新增类型的社区公配物业,由统筹部门根据使用功能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争议的由区政府审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