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光明区商业发展,推动高品质商业资源加速集聚,充分发挥直播经济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直播经济和实体经济更好结合,我局起草了《光明区促进商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区促进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促进商业、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促进商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区促进直播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两个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2月14日起至3月15日下午6点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联系电话:0755-8821164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xjsmjrk@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