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在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103会议室举行了《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 听证笔录
3. 听证意见汇总表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