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7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3月31日至5月3日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就《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5条意见,其中采纳意见5条,并附上理由。现将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2日